2018年4月下旬,省财政厅调研实践组围绕“规范举债融资机制、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打赢三大攻坚战”的总目标,先后深入F市FP经济开发区煤基新材料产业园区、盈田工业园、颍新安置区,实地调研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回用工程、道路建设、颍新安置区二期工程等项目,与市、区两级财政和城投公司负责同志座谈交流,详细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建议。通过看听问访,摸情况、把脉搏、找短板、议对策。

 

  一、调研地区的基本情况

 

  (一)全省政府债务总体状况。截至2017年底,全省政府债务余额5823.4亿元,比2016年增长9.5%。从债务层级看,省本级政府债务余额362.9亿元,增长3.9%;16个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2961.9亿元,增长8.5%;76个县区政府债务余额2498.6亿元,下降0.2%。从风险指标看,根据2017年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收入增幅测算综合财力,截至2017年底,全省政府债务的债务率约为58.2%,比全国地方平均水平80%低21.8个百分点,比财政部确定的风险警戒值100%低41.8个百分点。综合判断,我省政府债务基本适度,风险总体可控。

 

  (二)F市FP区政府债务状况。截至2017年底,F市FP区政府债务余额17.9亿元,该区经省政府核准的政府债务限额为21.3亿元,债务余额低于债务限额。此外,区城投公司按照区政府部署要求,实施了一批利长远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如区政府正在推进的煤基产业园污水及再生水回用项目、现代农业科技园项目等财政部PPP示范项目,形成了一定的隐性债务,需要未来年度使用财政资金偿还。

 

  (三)部分其他县区政府债务状况。为全面掌握情况,调研组创新调研形式,扩大调研范围,综合考虑地域、发展水平和风险状况等因素,选择寿县、定远县、金寨县、太湖县、旌德县等五县开展书面调研,总结做法经验,征集意见建议。从书面调研情况看,截至2017年底,上述五县政府债务管理政策落实较好,债务余额均未超过核定的债务限额,债务风险可控。在政府债务之外,各县也因PPP项目或其他公益性项目建设形成了游离于监管之外的“隐性债务”,需要地方政府使用财政资金偿还,但总量较小,财力基本可以承受。

 

  二、我省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的主要做法

 

  (一)建章立制,着力夯实管理基础。新预算法实施以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要求,省委、省政府相继出台《安徽省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皖发〔2016〕21号)、《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意见》(皖政〔2015〕25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17〕10号)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成立了以省委书记、省长为组长的安徽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省长为组长的安徽省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关于规范政府举债行为防范金融风险的通知》,从严控政府债务增量、严禁新增各类隐性债务等方面提出我省贯彻落实措施。同时,省财政厅先后制定印发了政府性债务预算管理、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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