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奋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司法行政工作迈入省市第一方阵,特别是坚持重心下沉,推进全县各镇司法所建设全部达到规范化标准,为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基础保障。
一、支部抓“建”,实现组织全域化
坚持把党对司法行政的绝对领导放在首位,指导司法所全部建立党支部,呈现出党建带队建促所建的良好态势。
1.坚持组建跟进。我们积极争取县委组织部的支持和指导,严格按照组织规定,因所施策,对党员在3人以上的所,支持其单独建党支部,对党员不足3人的,协调与乡镇其它机构结合,组成联合党支部。目前,各镇司法所都建立了独立党支部。
2.坚持制度跟进。健全了司法所党组织“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建制度,为党员队伍建设和开展党内活动提供了制度保障。
3.坚持活动跟进。适时开展了“党员先锋岗”和“司法所开放日”活动,定期邀请乡镇“两代表一委员”、群众代表、服务对象等到司法所参观体验、座谈互动,营造了司法所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队伍抓“齐”,实现人员正规化
我们多措并举,实现了司法所队伍建设“三到位”。
一是人员配备到位。坚持人员配备基层优先和凡进必考原则,连续招录X名高学历专业人员到司法所。同时依据政策,聘任了XX名专职人民调解员、社区矫正辅助人员充实到司法所,实现了“小所不少于3人、大所不少于5人”的目标。
二是待遇落实到位。全面落实司法助理员政法岗位津贴、乡镇工作补贴、专职人民调解员生活补助等待遇,让司法所人员安得下心、留得住身、干得成事。
三是教育培训到位。坚持司法所与全局同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活动,常态化开展政法队伍“大练兵、大培训、大比武”活动,每年定期组织相互学习交流,开展1——2次专题业务培训,增强司法所人员综合素质和才干,提升司法所软实力。
三、业务抓“常”,实现服务精准化
我们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忠实履行司法行政职能,高标准、常态化为群众提供优质精准的法律服务。
一是法治宣传服务常态化。司法所以农村居民为主、民法宣传为重点,将日常普法宣传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乡村振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大节点活动等有机融合,经常化开展“法律进农村”集中普法、走村入户讲法、一对一宣法等活动,确保法治宣传服务到位。
二是人民调解服务常态化。深入推广“枫桥经验”内容已经隐藏,点击付费后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