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3年全县民政工作总结回顾

(一)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一是城乡低保提标。按照省市重点民生实事要求,制定《县民政局2023年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方案》,根据省市文件要求,按照城市低保标准从不低于600元/月提高到不低于65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从不低于4600元/年提高到不低于5000元/年;联合县财政局下发《关于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相关标准的通知》。目前,已完成重点民生实事县级公示,县民生事实工作专班将对项目开展验收。二是社会救助工作方面。继续开展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对象清理核查工作,全面启动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出台下发《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城乡低保和特困对象治理“对组织负责、对历史负责、对现实负责、对自己负责”专项行动的通知》截至目前,已清退低保1324人,特困94人,部分乡镇正在清理中。三是着力提升精准救助水平。开展县级横向部门间数据比对:对车辆、不动产、个体经商、企业社保、大型农机具、卫计、殡仪馆死亡、公积金等数据进行了全面比对。引入九华公司核对平台,对全县城乡低保、城乡特困开展全面复核,按月与乡村振兴局开展数据比对工作。全县监测户2333户、4931人,其中符合农村低保认定条件纳入保障范围的1199户、2436人,符合农村特困认定条件纳入保障范围的130人。全力保障困难渔民基本生活。全县共有退捕渔民总数813人;已走访摸排渔民数813人;2023年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人数93户133人,规范新增的低保、特困人员申报材料,乡镇完善申请人审核手续,救助档案“一户一档”入柜存档。

(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一是持续开展养老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分组开展养老院安全生产大检查。推进乡镇敬老院县级统管前期工作,完成6家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机构的撤并工作。二是完成养老服务领域省级重点民生实事启动乡镇敬老院的新建及提质改造项目和护理型床位建设80张任务,目前,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正在完善内部设备及附属设施建设,已完成工程进度90%。完成330户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已按照重点民生实事工作要求,超额完成498户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等待县级验收。三是平稳有序处置养老公寓运营管理。出台《社会福利中心(养老公寓)经营方案(建议稿)》,并提请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通过。通过咨询公司出台《县福利中心老年公寓运营管理服务外包实施方案》,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县重阳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为公寓新的运营方。院内老人情绪稳定,新老管理团队实现平稳交接。四是扎实开展民办养老机构涉嫌非法集资防范工作。出台《县养老服务机构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方案》,对全县10家民办养老机构开展排查,发放40000份防非宣传手册、400张海报、利用互联网、新媒介收集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线索,切实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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