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3 年工作总结
2023年以来,XX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便民服务中心”管理、红十字会、医疗保障等服务性工作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全局,紧紧围绕“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工作理念,按照年初的工作部署,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进一步推进了我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的全面发展,现将2023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热情、高效为民,做好社保中心各项日常工作和群众来访的政策解答,社保中心是一个窗口部门,主要承担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业务的办理。同时积极向来访群众解答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惠民政策和办理流程。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养老保险作为国家惠民政策中的重要部分,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积极开展2023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工作,2023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符合续保XX人,收缴XX人,未续保缴费XX人,完成参保率X%;2023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年满60周岁并已领取养老保险金XX人;全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参保登记52人;维护系统信息XX条;死亡注销XX人;社保卡申领3人;社会保障扩面及建立完善扩面提质增效对象“实名库”数据采集工作,梳理信息X条,目前再次对信息进行数据核对,核对完成录入省系统。
3、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2023年,严格按照《保山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修订)》中规定审核、补偿参保居民的医疗费用(截止10月16日县外零星报销26人次,审核报销资金XX元;医疗救助报销1人次,审核报销资金XX元);新参保登记XX人;信息维护XX人;开具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证明33人;缴费数据核查XX人次(县内居民缴费XX人、县内职工XX人、省内大学生XX人、县外省内居民XX人、县外省内职工XX人、省外居民XX人、省外职工XX人、服役X人、服刑X人、失联X人、死亡XX人、未缴费XX人其中不愿意缴费XX人、其他原因未缴费491人);2023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应参保XX人,征缴任务数XX人,实际参保缴费XX人,参保率XX%,执行率XX%,根据文件规定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XX元,我镇目前已安排启动了2024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
4、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工作。便民服务中心进驻事项95项,2023年1至9月,共办件XX件,办结XX件,群众满意度XX%,无超时件发生,便民服务中心零举报、零上访;“12345”政府热线共答复办结13件;梳理权责清单XX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1241项,“追责情形”1776项;2023年公共资源交易:全年共交易1宗,共计交易资金22万元。
(二)主要做法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一是加强组织。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在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带头,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前提下,各村调整充实了领导小组,并明确社会事务员具体负责城乡居民社会保险业务工作。同时,我镇大力推行“领导包村、镇、村干部包组”的工作机制,把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到村组、落实到个人,实行目标责任考核,将必要的工作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