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加强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9〕18号)和《XX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县加强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X府函〔2020〕6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有关要求及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XX大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强基层为重点,以让群众不得病、少得病和就近看得上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为目标,系统整合升级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创新医疗卫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县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有效建立防治结合的县镇村三级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新体系,有效解决群众特别是农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使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要求
医共体由总院长负总责,建立由总医院和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的议事决策机制。落实医共体在日常运行、人员管理、内设科室和岗位设置、绩效考核、收入分配、职称评聘等方面的自主权,实行行政、人员、财务、质量、药械、信息六个方面统一管理。
(三)工作目标
争取到2025年底,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左右,住院率达到85%左右,基层就诊率达到65%左右。县域医共体功能形态初步健全完善,运行管理优质高效,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分级诊疗便捷有序,健康管理精准实施,财政保障和医保支付可持续,县域内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得到合理控制,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健康服务获得感明显增强。
二、实施内容
总医院对各成员单位实行一体化管理。县域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法人资格、机构性质、职工身份、投入保障保持不变,功能定位与职责任务不变,各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由医共体总医院负责人担(兼)任。
三、功能定位
(一)法人地位。医共体各成员单位原有机构设置和机构名称不变,法人资格不变。法定代表人可由医共体总医院负责人担(兼)任。
(二)职工身份。成员单位职工身份不变,原有的财政供给渠道不变。
(三)建立医共体内与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定期协商的议事决策制度。
四、行政统一管理
(一)内部统一管理
县域医共体内部实行统一管理,医共体由总院长负总责,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建立党委会、专业委员会、工会等组织,建立总医院和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的议事决策机制,医共体领导班子包含牵头医院及成员单位负责人,共同议事决策。
总医院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医院章程,章程内规定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法人资格、机构性质、职工身份、投入保障保持不变,功能定位与职责任务不变,其法定代表人可由医共体总医院负责人担(兼)任。医共体拥有在日常运行、人员管理、内设科室和岗位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