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巩固扩大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成果,促进村集体经济扩源增收,按照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安排,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主题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建引领、全面从严,坚持依法依规、民主公开,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集中解决农村集体“三资”侵占挪用问题,着力提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效益,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长效机制,推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为加快农业农村发展、推动乡村振兴筑牢物质基础。
二、整治内容及措施
(一)整治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签订不规范问题。重点对超长期、显失公平、标的物及责权利不清晰、未经民主程序等4类问题合同和未签订书面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清查追缴未及时缴纳合同约定的价款。
1.全面排查村集体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逐一建立村级合同台账。
2.对排查发现的集体经济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分类进行认定,提出具体解决意见。其中,(1)合同约定期限超出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调整期限,重新签订合同或签订补充合同;(2)对合同价格明显低于签订时市场价格、显失公平的,协商变更合同约定价格或依据法院裁决进行处理;(3)对标的物及责权利不清晰或内容要素不完善的,依法进行补充完善;(4)对未履行民主程序的,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处理,涉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及其成员合法权益的,依法解除;(5)对口头协议、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按约定重新补签。
3.严肃查处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中存在的垄断合同、人情合同、权力干涉等问题。
(二)整治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违规占用问题。重点解决无偿占用、非法侵占集体资产资源问题,支持村集体依法收回被占用的集体资产资源。
1.全面核查村集体资产资源现状及使用情况,建立完善台账。
2.对个人或外部单位无偿占用、非法侵占的资产资源依法依规收归村集体,并向责任人追缴占用期内应付价款;对超合同规定面积扩大占用集体资产资源的,也可由村集体与承包人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就承包面积、期限等进行调整,并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3.对扶危济困、抵顶债务等特殊原因导致的无偿或低价使用的集体资产资源,要本着尊重历史、尊重实际的原则,一事一议、合理协商,依法收回或签订补充协议,明确使用时限、权利义务等。
4.推进创富共同体、成立片区党组织的,可由联合党组织或片区党组织牵头组织盘活集体资产资源,提高收益率。
5.坚决整治村干部违规承包和无偿占有村集体资产资源行为,严厉打击“村霸”和宗族势力非法侵占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