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在省、市林业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林业局立足林业工作职能,结合重点工作任务,紧紧围绕生态林业、民生林业的目标,主动作为,扎实工作,有效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国家储备林谱写新篇章。目前,已完成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一期)建设方案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前期实施主体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正在准备材料向农发行宿松支行申请授信,预计11月能完成获批和授信等工作。2023年5月10日,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下达《关于同意县共建“中国木本油料科技创新谷”的决定》(中产联〔2023〕31号)文件,同意县共建并冠名“中国木本油料科技创新谷”。2023年10月19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印发《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实施意见》。

(二)湿地保护实现新突破。一是在加强巡护巡查的基础上,加大与有关部门联系合作,开展信息共享,对发现的佐坝乡在自然保护区内加筑圩堤、下仓镇保护区实验区内养殖珍珠等问题及时制止和处置,避免非法侵占自然保护地和破坏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的严重后果。同时对前期“绿盾”生态环境问题进行“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和死灰复燃。二是按照省市和县环委会的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对我县湿地公园及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进行专项排查,共排查出钓鱼台省级湿地公园废弃竹排等漂浮物2处、石莲洞国家森林公园倾倒固废物2处、华阳河湖群自然保护区设置临时围栏1处等5处生态环境问题,对排查出的生态环境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销号。三是结合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世界湿地日、爱鸟周等特定节日和时段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开展禁止采挖野生兰花专题宣传,根据中央11部(委、局)《2023“清风行动”方案》和省市要求,大力开展打击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联合行动。四是积极开展野生动物疫病监测及野生动物救护,坚持在重点时期日报告和非重点时期周报告。全年未发生迁徙候鸟疫情,全年共开展受伤野生动物救护18次,切实维护生物多性性安全。五是认真落实湿地、草地图斑样地调查,按照省林业局分配的图斑任务,我县湿地样地11处、草地样地1处,及时提交调查成果,保证了调查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时效性。六是认真开展自然保护地卫星遥感点位核查。2023年省林业局下发我县自然保护地卫星遥感疑似点位共计117处,其中华阳河湖群自然区9处、石莲洞国家森林公园11处、白崖寨风景名胜区76处、小孤山风景名胜区4处、安庆江豚省级自然保护区宿松段7处、钓鱼台省级湿地公园7处、安庆沿江省级自然保护区宿松境内3处,我县组织技术人员对117处疑似点位逐一核实,未发现需整改问题。七是积极推进湿地项目建设。全面完成黄雀畈湿地植物园建设,湿地科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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