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xx局局下发的通字xx号文件精神,确保市xx局xx队伍2023年“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群众最满意单位评议活动(以下简称“群众最满意单位”评议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和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不正之风问题为重点,以执法监督、综合管理、社会服务部门和具有行政职能的基层单位为对象,通过深入开展“群众最满意单位”评议活动,使执法监督部门做到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综合管理部门做到便民服务、简化手续,在提高办事质量和效率上见成效;社会服务部门做到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具有行政职能的基层单位做到为民排忧解难,做实事、办好事,把亲民、亲企、亲商的服务理念落实到各项实际工作中,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实现经济社会追赶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活动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支队纪检委)
主任:
成员:
三、评议内容
xx局在参评部门中被列入第二组,参加评议内容如下:
(一)警务公开。是否公开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承诺以及相关政策法规;是否建立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的工作机制,创新行政服务管理机制。
(二)依法办事。是否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正确履行职责,依法依规办事,无滥用职权、执法不严、办事不公,以及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问题;是否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省厅和市局党委部署各项重大决策和工作任务。
(三)服务质量。是否制定和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并认真落实;是否把群众满意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千方百计办好利民实事;是否对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解决,做到事事有结果,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刁难群众、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是否认真落实和解决企业、群众在“黑龙江纠风网”、“民心网”、“行风热线”、“新闻110”等诉求渠道反映的咨询和投诉问题;是否服务扶持企业发展壮大。
(四)廉洁自律。是否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无营私舞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问题;是否存在破坏经济发展环境和损害群众利益的其他不正之风问题。
(五)制度建设。是否把政风行风建设纳入一把手工程;是否完善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建立对群众反映问题的受理、整改和反馈机制。
四、评议办法、步骤
(一)“群众最满意单位”评议活动采取市和县(市)、区两级同步进行。参评部门具有行政职能的基层部门的前7名为“群众最满意单位”。
对部门领导班子当年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部门及所属单位当年发生影响恶劣的不正之风问题或案件的,不得评为“群众最满意单位”。具有行政职能的基层部门不参加听证会,问卷测评分占60%,工作考核分占40%。
(二)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