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巩固深化诉源治理“浙江模式”  1

 

2. 上海市司法局:

 

大调解格局提升纠纷化解整体效能  3

 

3. 广东省司法厅:

 

商事调解优化粤港澳大湾区营商环境  4

 

4. 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构建“法院+商会”多元共治新模式  5

 

5.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聚焦基层治理法治促进纠纷源头化解  6

 

6. 首都知识产权服务业协会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打造知识产权保护“枫桥经验”新样板  8

 

7.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头屯河人民法庭:

 

“庭所联合共建”促进两大优势结合  10

 

8. 山东祺君律师事务所:

 

律师“非诉在线”优先实现息诉止争  12

 

9. 河南省温县祥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吴静静:

 

倾情倾心扎根基层为调解事业挥洒青春  14

 

10. 四川省峨边彝族自治县黑竹沟镇依乌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耍惹阿觉:

 

彝区“德古”调解员用好“法理情”  15

 

全国调解工作会议发言材料汇编

 

(法治日报,2023年10月11日)

 

巩固深化诉源治理“浙江模式”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近年来,浙江法院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分别在全省、县级、乡镇和村社层面总结推广“浙江解纷码”、舟山“普陀模式”、永康“龙山经验” 和临安“共享法庭”,助推“信访打头、调解为主、诉讼断后”的县级社会治理中心建设,构建递进式矛盾纠纷分层过滤体系,基本实现50%的民事纠纷通过调解实质化解在前端。

 

  2018年浙江法院首次实现收案个位数增长,此后逐年稳步下降,目前收案数已从2017年的全国第2位降至第8位,浙江“诉讼大省”状况明显改观。

 

  2019年,推动省委政法委出台《关于加强诉源治理工作的意见》,明确各级党委诉源治理的领导责任,将万人成讼率纳入全省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共同富裕示范区考核,压实乡镇街道诉源治理主体责任,全省万人成讼率从2019 年的109.7降至2022年的75.5。

 

  2019年,推动省委在全省推广建设县级社会治理中心,建立信访、调解、诉讼“三支队伍”,完善信访、调解、诉讼“三个环节”,强化县、乡、村“三级联动”,全省92家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全部入驻,实现群众纠纷化解和信访“最多跑一地”。今年上半年,全省社会治理中心化解纠纷29.9万件,成功率97.4%。

 

  大力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推动人民法庭从过去单一“注重办案” 向“参与治理”并重转变。2022年全省55%的人民法庭实现收案负增长,带动全省民商事案件收案下降3.6%。全省建成共享法庭2.7万个,指导调解56万次,化解纠纷42.7万件,就地化解率76.3%。

 

  把司法建议作为人民法院践行能动司法、主动融入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2018年至2022年,全省法院发送司法建议7368份,得到采纳落实6021件,采纳率81.7%,有力促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综合治理。

 

  大力推进“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建设,汇聚起1万余家专业调解机构、5万余名调解员,为老百姓提供在线咨询、调解、诉讼等一条龙服务,实现

 

矛盾纠纷“漏斗式”分层过滤。纠纷产生后首先推送到平台,由社会调解力量化解,调解成功的可申请司法确认,调解不成的传至法院立案。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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