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建设,通过不断的理论与实践突破,逐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指出:“立法、执法、司法都要体现社会主义道德要求,都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其中,使社会主义法治成为良法善治。”其中,人民性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最耀眼的存在,具有很强的实践价值。其实现路径主要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新十六字方针的指导下进行展开。

一、在科学立法中贯彻以民为本的理念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这体现了立法活动内在的政治性、科学性、人民性、合法性,突出立法活动的人民属性。新时代下,为了能够高速开展依法治国方针与政策,“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可操作性”需要将以民为本的理念贯彻在科学立法的实践中,同时在建立我国的法治框架时,也必须引导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科学立法的具体实践路径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一是完善立法体制,恪守立法为民理念。不论是国家立法机关还是地方立法机关,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立法时反映人民呼声,“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二是健全立法工作机制,体现人民意志。要建立健全立法调研机制,建立完善的沟通机制,建立工作反馈机制,引导社会公众力量多渠道参与立法过程,表达立法意见,为立法工作奠定群众基础。

二、在严格执法中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法律的制定仅仅是个开始,最关键的还是执行”。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来自执行。严格执法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之一,是实现司法公正权威的基本前提。严格执法的具体实践路径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一是坚持党的领导,确立为民服务宗旨;二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升为民服务效率。习近平同志强调:“涉及群众的问题,要准确把握社会心态和群众情绪,充分考虑执法对象的切身感受,规范执法言行,推行人性化执法、柔性执法、阳光执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对于政府正确实施法律法规,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治理能力与提升为民服务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三、在公正司法中落实人民至上的原则

公正司法是人民对法治最强烈的期待,“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庄严承诺。要做到公正司法,确保我国司法工作能够坚持以人民为核心,公正司法的具体实践路径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一是保证司法机关独立公正行使权力,满足人民期待;二是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维护人民权益。“公平正义是我们党追求的一个非常崇高的价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决定了我们必须追求公平正义,保护人民权益、伸张正义”。

温馨提示! 你需要支付 ¥4.99 元后才能查看付费内容
试读结束,开通会员可查阅和下载本站所有内容(word文档可复制/修改),本站持续每日更新中……如有问题可联系客服微信:cwwkefu

试读结束,开通会员可查阅和下载本站所有内容(word文档可复制/修改),本站持续每日更新中……如有问题可联系客服微信:cwwkefu

微信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体验

立即
投稿

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
0.158391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