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位于广西东北部,地处湘、桂两省(区)交界,全县有7个乡镇133个村寨与*省相邻,省际边界线长182公里。由于人员杂居、文化差异、政策差别,历史上因地界划分、林权确认等问题引发的边界矛盾纠纷较多。县司法局依靠群众、因地施策,运用“穿针引线”工作法,以平台联建“穿针”、良俗共识“引线”,用“绣花功夫”织密省际边界矛盾纠纷化解网,省际边界形成了“有事没事常来往、大事小事好商量”的和谐氛围。目前,该工作法已在全市推广,380多公里省际边界“线”连成了协作亲密无间的“睦邻廊道”。

一、以平台联建“穿针”,促进治理力量跨省融合。县司法局主动协调有关部门与*省*县、*县共同建立省际边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区域协作机制,找准“穿针眼”,夯实“落针点”,让纠纷有组织排查、有平台受理、有机制调处。一是村级组建联合党支部。推动28个村委与*省相邻村委建立党建引领区域合作关系,通过签订党建合作和平安联创协议,定期召开党建联席会议,共同将基层司法行政人员、人民调解员、民警下沉到网格,为边界和谐解纷注入强大组织力量。二是镇级成立联合综治中心。指导7个乡镇与*省相邻乡镇建立群防群治区域合作关系,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站,实行每周一通报和每月一会商制度,落实“属地管辖、双方协作”等各项措施,实现两地矛盾排查化解和治安情况等信息共享,提高纠纷预警预防、快处妥处能力。三是县级设立人大代表联络总站。三县建立人大区域合作关系,发挥人大代表“桥梁纽带、建言献策、模范带头”作用,共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共促边界安宁祥和。

二、以良俗共识“引线”,促进纠纷主体跨界包容。找准省际边界土地山林纠纷当事人文化认同点,依托两边群众“住地相邻、语言相通、习俗相近”地缘特点,连线群众、巡回宣教,不断强化两地村民间的情感包容,达成了纠纷互商、问题互谅共识。一是以良俗促进自我约束。指导相邻村委将宽以待人、互谅互让等优良传统与法治知识融入村规民约,并改编为朗朗上口的“尊法守德三字经”,在群众中广为传唱,提升自我约束意识。二是以良俗促进法治共识。组织相邻村寨联合组建“普法山歌”文艺宣传队,编排蝴蝶歌等民俗节目,利用瑶族“盘王节”等节日时机巡回宣传,引导群众形成“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共识。三是以良俗促进友好协商。充分调动“五老”参与调解,利用群众婚丧嫁娶血脉相连的亲缘关系,根据双方诉求的事实依据和瑶族群众的共同习俗,共商调解方案。五年来,边界土地山林重大纠纷零新增,群体性械斗事件零发生、民转刑案件零发案。

三、以开发共赢“绣图”,促进资源纷争跨域共解。引导纠纷各方搁置权属争议、共同发展特色产业,同“绣”发展美景,以利益共赢推动纠纷互解、区域平安。一是同享一片林。*镇*村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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