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委、州纪委监委坚决按照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不断加强*党风廉政*,不断加大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查处力度,*全面从严治党成效显著,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惩处了一批违法乱纪人员,推动德宏政治生态整体向好。
一、*全面从严治党的主要做法与成效
(一)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决遏制“四风”和腐败蔓延势头
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制定出台《*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办法》,细化责任清单,明确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动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用好追责利器,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以及推进脱贫攻坚、生态文明*等重点工作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问责。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建立“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县(市)纪委监委”协作监督检查机制,全州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发扬“钉钉子”精神,明察暗访,不留死角;紧盯重要时间节点,严肃查处公款吃喝送礼、出入私人会所等突出问题,全州党风政风持续向善向上,“四风”和腐败蔓延势头得到根本性遏制。
(二)巩固深化巡察工作,形成强大震慑
*委出台《*巡察工作办法》,设立州、县巡察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配套出台《*委巡察工作规划(20*—2021年)》。截至20*年*月,州、县两级完成了对**家单位的巡察工作,发现问题**个,移交问题线索**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人,实现本届党委的全覆盖目标;完成了对**个村(社区)党组织的巡察,发现问题**个,移交问题线索**件,立案**人,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三)推动正风反腐向基层延伸,强化对重点领域的监督执纪问责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脱贫攻坚不断深入推进,扶贫领域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日益突出,全州纪检监察机关也加大了对扶贫领域的监督和查处力度。*纪委制定出台《*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检查办法》,实行“一月一督导一检查一通报一整改”,建立完善多管齐下的工作机制,加大线索排查移送处置力度,逐级传导压实责任,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用高压态势筑起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的“保护墙”。
(四)精准打击涉黑涉恶、走私护私“保护伞”,形成联动机制
20*年以来,州纪委监委主动与政法机关加强协调配合,建立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机制、协同办案机制、深挖彻查机制,对已经打掉的黑恶犯罪案件紧盯不放、逐案筛查、全面清底,准确把握核查重点,认真落实“一案三查”,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
(五)净化政治生态,标本兼治久久为功
一是持续建立健全净化政治生态的制度和机制。建立“*+N”政治生态治理制度体系,以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和“纯”“净”干部关系为着力点,着力消除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恶劣影响。州委